由我所赵雨兵律师代理的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与钨金林房屋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审理取得胜诉
由我所赵雨兵律师代理的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与钨金林房屋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因钨金林不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5行终278号行政裁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赵律师取证与答辩,最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钨金林的再审申请。
2020年5月7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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